金昌市环境监察工作扎实有效
近日,国家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在对甘肃省1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运转、关停的36家造纸企业进行的暗查中,其中有8个城市的6家污水厂、11家造纸厂被通报,并被甘肃省环保局给予整治处罚。暗查结果表明,金昌市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COD达标排放,抽查的造纸企业已全部关停,没有一家恢复生产,是河西五市中唯一没有被通报和处罚的地区。
今年以来,金昌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十一五”减排工作要求,从创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发,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金川集团公司、永昌发电公司、金化集团公司、甘肃瓮福化工有限公司、金铁集团公司、市污水处理厂等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察为重点,加强对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并详细做好监察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解决,确保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对污水处理厂严格管理,保证了污水处理率达80%、运行率达80%、负荷率达70%。永昌县、金川区环境监察大队在去年全市全面关停12家造纸企业后,为防止所管辖区造纸厂死灰复燃,继续做好环保后督察工作,如在永昌地区就发现一家被关停的造纸厂,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偏僻,经常利用夜间偷偷生产,永昌县环境监察大队在监察时发现后,对其耐心说服,并在市环境监察支队的配合下进行现场执法,最终该造纸厂彻底拆除了造纸生产设备,并准备转产养殖业。
我市环境监察工作力度的提升有力地支持了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并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认真开展对国控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察工作,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让群众满意。
金昌市环保局 马飞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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